掌掴、抛落地.....香港幼儿院爆恶性虐儿案,18童被袭送院!
圣诞节普天同庆,香港市民沉浸在节日的喜庆当中却爆出一件让全港市民震怒的事:一保护儿童机构居然曝出了虐待婴幼儿事件!
以保护儿童福祉为使命的香港保护儿童会旺角院舍“童乐居”,17日爆出严重虐儿丑闻,有附近居民目睹多名幼童,被人施以恐怖毒招虐待,包括掴脸、笃眼、扯发及拖跌落地,更甚扯起爬行稚童掟落地,行为令人发指及引起各界关注。
西九总区刑事部警司钟雅伦交代案情时形容,这次是一宗不幸事件,警方在22日接获幼儿院管理层举报,指收到匿名投诉校内出现虐儿事件,案件交由西九龙重案组调查,警方翻查幼儿院闭路电视后,发现有职员涉嫌向幼儿施袭。
警方迅速锁定3名院舍女职员,年龄介乎23至44岁,同日晚上以虐待或疏忽照顾儿童将她们拘捕,她们拥有专业资格,在幼儿院工作超过两年,当中2人涉嫌出手伤害儿童。
案件中共有7名受害小童(6男1女,2岁至3岁半),因不同原因在出生后没有父母照顾,由法庭颁令交由社会福利署监管,他们分别被人扯头发、拍打头部、掌掴面部及头部,甚至抛落地下。现时在启德儿童医院治疗及观察,伤势主要有红肿及瘀伤,情况稳定。据了解,22日傍晚再有5名幼儿被送到医院检查。
童乐居是全港最大婴幼儿院舍,为零至三岁婴幼儿提供全天候住宿照顾。
截至24日晚,共有18名院舍儿童入院,最初7人在儿童医院留医,另5人在广华医院、3人在明爱医院、3人在联合医院,全部情况稳定。
警司钟雅伦又指出,案件是由一名居住幼儿院附近的居民揭发,居民在17日目击有人在校内操场虐儿,遂通知院方管理层,“幼童竟然被一班可信的照顾者施袭,如非附近居民发现,到恐怕至今未被揭发。”
控罪指,两名分别23岁及44岁的被告,于本月17日在旺角砵兰街“童乐居”袭击两名3岁男童。其中44岁被告在控辩双方交代保释条件期间低头哭泣。
警方强调,任何人如虐待儿童,忽略或疏忽地令儿童受不必要痛楚及伤害,都要负刑责,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。
儿童保护机构的职员,本该是幼童最信任、最应尽责爱护幼童的人,但有人竟然向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幼儿痛下毒手,行为令人发指!
“童乐居”院舍主要收容3岁以下婴幼儿,通常是弃婴、孤儿、经法庭转介或来自有问题家庭的孩童,院舍为这些幼儿提供24小时住宿照顾服务。
作为香港历史最悠久、以保护儿童为使命的慈善机构,竟然有职员残忍虐待缺乏父母家庭关爱、最需关顾的幼童,这已令人无法接受;更离谱的是,事件要靠市民向机构院长举报,并要求院长彻查及报警,否则会向传媒反映,事件才曝光,显示机构监察完全失效,辜负社会信任,有违机构保护儿童的基本职责。
社会更加关注的是,虽然香港保护儿童会在事件被揭发后已解雇涉事职员,相关职员已暂停职务,但机构是否存在隐瞒虐儿恶行、疏忽管理的失职行为,社署等专责部门应进行彻查,向公众清晰交代,并追究管理责任,不能以处罚犯事人员就当了事。社署应对全港照顾儿童的机构展开防虐儿的检讨工作,更要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,鼓励市民举报,防止同类事件重演。
虐儿案件一宗也嫌多。但警方数据显示,今年首三季警方共接获871宗虐儿案件,当中444宗涉及身体虐待,较去年同期上升七成,情况令人十分忧虑。
一名22个月大女婴被虐致死,两名施虐者今年在高等法院分别被判监5年4个月。有业界人士认为,现时有关虐儿的罪行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,而法官以8年作为量刑起点,最终判刑仅入狱5年多,缺乏阻吓力,当局应提升相关罪行的刑罚,致严重受伤可判监15年,致死更可判囚20年。
虐儿事件引起各界关注,特首林郑月娥昨透过贴文表示,涉事院舍职员涉虐待院舍18名幼儿,情况非常严重,令人发指。她又指,针对近年虐儿案件上升,政府已作出连串行动应对,包括立法强制举报虐儿个案,加强有关专业工作者识别虐儿的培训;并按情况落实法律改革委员会在《导致或任由儿童或易受伤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严重伤害个案报告书》提出的建议。她称,港府会尽快向新一届立法会提交具体建议。
罗致光续称,所有幼儿中心必须注册,并须符合《幼儿服务条例》各项规定,幼儿中心须聘请已注册的幼儿工作员,如社署署长认为个别幼儿工作员不再适合担任照顾幼儿的工作,可将有关人士从注册中除名。
今年《施政报告》表明政府将推展强制举报虐待儿童个案机制的立法工作,罗说引入强制通报规定的立法工作已经开展,同时会向有关专业的工作者提供适当培训,以提升他们及早发现和处理虐儿个案的能力,“我和我的同事们正密锣紧鼓工作,绝不稍懈。”
来源:香港01、文汇报、大公报、网络